昨日,中共通江县纪委 通江县监察委
通报了4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东山乡东山村委会原主任陈家林侵占、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2004年至2015年,陈家林在担任东山乡东山村村主任期间,在村级债权债务清理锁定时,与他人共谋虚增债权,骗取财政资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私分办公经费、林权改制等专项经费,套取挪用乡村道路集资款,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和群众捐款,违纪所得共计6.41万元, 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9年4月,陈家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文峰乡土门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前平、原主任潘庆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收受现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7年,王前平、潘庆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承包方提供村道路建设工程承包上的关照,分别收受他人现金1.35万元、1.2万元;在办理残疾证过程中,违规收费并私分,各分得1500元。违纪所得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9年5月, 王前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6月,潘庆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双泉乡高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继弘、原计生专干赵广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收受现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杨继弘、赵广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包工程提供帮助,分别收受承包方现金4500、7500元, 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9年4月, 杨继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5月,赵广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诺水河镇碧山村党支部书记李学昌套取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李学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给其本人多计公益林补偿面积,套取和多领取公益林补偿资金7313.55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2019年6月,李学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来源/廉洁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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