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摩托车车主们

自4月24日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

不少车主都进行了备案登记

但还是有很多小伙伴还没备案登记

还没登记的可要抓紧了

因为从10月15号起

巴中公安机关

将加大检查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车、摩托车!

到时候抓到了可是要受罚的哦!!!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们: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巴州区公安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简称“两车”)防盗备案登记管理及电动自行车牌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车”车主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之后,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

二、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科技化、智能化管理,切实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火灾和盗窃及利用“两车”作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深入推进公共安全监管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做好社会各项稳定工作,所有“两车”须进行备案登记管理,为方便群众备案登记管理及上牌入户,自2019年9月16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设立若干“两车”防盗备案管理及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站。分别为回风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后河桥交警执勤执法岗亭;气象局交警执勤执法岗亭;三号桥交警执勤执法岗亭;巴州区交警大队门口非机动车辆登记处;吊桥街以及各农村派出所;办理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周末正常办理)。

三、在登记上牌时,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并缴纳保险费用(指定保险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车主携带身份证在代办点签具书面承诺书即可。摩托车车主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行驶证。安装车辆防盗电子芯片,一旦车辆丢失,公安机关可通过防盗芯片对车辆进行定位追踪;若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交通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车主可向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申请理赔。

2019年10月15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对上路行驶的“两车”的检查力度,集中安装期限过后仍未办理备案登记管理,且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电动车、摩托车,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扣押。 

小伙伴们

快相互转告一下

速度到相应服务点办理登记

来源:巴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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