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游鸽网曾报道过巴中一市民因为买口罩给一浙江卖家支付1300元却没有收到口罩反而被拉黑,后被巴中民警一条硬核短信挽回损失一事。

    笔者认为,现在每个人微信圈里或多或少都会有那么些卖口罩的,有的甚至还会高价出售。虽然你可能心里很不舒服,但这些毕竟还是提供了货真价实的口罩的。钱花得还算是物有所值。不过下面这人的经历笔者想说: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就在一周前的2月17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岳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南江县法院提起公诉!而他的诈骗行为,就是和口罩有关!

    2020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31日,正是疫情在巴中肆虐时期。在这三天,岳某某连续多次在其朋友圈内发文称自己可以帮助代买到口罩。但值得一提的是,岳某某本人其实并没有任何口罩可卖!

    到了2月5日,岳某、张某某找到岳某某希望买到口罩。本身没任何渠道的岳某某谎称自己有个叔叔在安徽开口罩工厂,货源不但充足,也比现在市面上的口罩便宜。于是,岳某、张某某商定以2.4元人民币的单价向岳某某购买一次性口罩14200个。2月5日下午5点,岳某、张某某将货款共计34080元转入岳某某的工商银行卡。

    然而,岳某某在收到钱之后当然找不到口罩了。他将这3万多元的货款除了购买手机和充值话费之外,剩下的钱全部都砸进了网络赌博里。到了2月6日,买家多次联系岳某某,根本没口罩的岳某某先是说口罩没发货,买家一听立即选择退款。无可奈何之下,岳某某只有不回家,不接电话来回避。

    不过想要玩消失来逃避责任实在是幼稚愚蠢。2020年2月7日,该案被南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南江县检察院于当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就证据收集、固定提出意见。2月14日,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7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岳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南江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民警周末加班,连续作战。经查岳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结合案情,提出判处被告人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量刑建议。

登录游鸽网客户端,分享美好心情
13人点赞
阅读全文  

阅读 24376   评论 3

精选留言
写留言
精彩推荐
打开游鸽网,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提示信息

Ps:啊哦~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