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赵万先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万先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万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万先简历
1983年08月至1988年06月,先后在南江县赶场乡小学、关路乡中学任教;
1988年06月至1993年05月,在南江县文教局工作;
1993年05月至1995年02月,任南江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1995年02月至1996年03月,任南江县贵民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6年03月至1997年03月,任南江县纪委副书记;
1997年03月至1998年10月,任南江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1998年10月至2002年07月,任南江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纠风办主任;
2002年07月至2006年11月,任平昌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04月,任巴中市纪委副书记;
2007年04月至2008年08月,任巴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2008年08月至2009年07月,任巴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纠风办主任;
2009年07月至2011年11月,任通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通江县委书记;
2016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通江县委办公室正县级干部;
2016年10月至2017年07月,任巴中市委副秘书长;
2017年07月至2019年9月,任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9年9月10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赵万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3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万先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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