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昨天晚上18点17分三位女性顾客带着3个6,7岁的小孩在本店用餐,一共消费104元整(下面有消费小票)其中荤菜消费62.28元,素菜消费37.76元,(米饭本店一直都是安2元一位收费的,5岁以下的小朋友不收费,共6人,其中一位大人不要米饭,一共只收了2位大人的米饭钱)4元。在当事人用餐时发现有5个鸡爪漏煮了,当事人及时通知到我们的店员,我们的店员也及时的将5个鸡爪补上了,并且给当事人解释了是我们煮错了,并道歉!(都有监控图片,视频为证)可是当事人走后当天晚上就到处发朋友圈,发微信群,发游鸽网说我们偷菜,请问一下我们的偷菜在哪儿偷的?并且说点了70元的荤菜只有一点点肉,有多少的份量(下面图片为证)当事人这样扭曲事实,诽谤对本店造成了重大的名誉损失,请给予公开道歉!如果本店有做的不对之处,我愿意进行赔偿或者公开道歉,请问一下这样扭曲事实有什么好处?如有不实之处请相关司法单位进行调查!我随时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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