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在县水产渔政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以及群众的监督下,非法垂钓者李某等三名垂钓爱好者将5000多尾鱼苗悉数放入东榆河段中,各部门工作人员和李某三人现场放生青鱼、鲫鱼、鲤鱼等鱼苗5000余尾,用于修复南江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4月20日,李某等三人垂钓爱好者在状元桥下河域进行非法垂钓,被市民发现后举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通知提出,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渔政执法,保护渔业资源,严禁“有案不送”“以罚代刑”,不断增强执法震慑,提高非法捕捞成本,形成不敢非法捕捞、不想非法捕捞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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