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长坝村低保评定问题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应赶场镇长坝村低保评定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低保申请政策为:拥有巴中市户籍居民,在南江县域内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可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对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
经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或者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会代其提交)后,乡镇应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乡镇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作出最终审批决定并将审批文件报县民政局。
如您认为长坝村存在低保户骗保或被错评等现象,欢迎向我镇举报,并提供人员具体信息,便于我镇核查处理。
感谢您对赶场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