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即将上调 ↑↑
今天(7月26日)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
关于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调价详情
从今年4月1日起,全省居民用气上游门站价格上调。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要求,根据县政府十八届第136次常务会议精神,将于近期对平昌城区(港华燃气公司供气区域)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进行顺价调整:
第一阶梯销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19元调整为2.27元第二阶梯销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63元调整为2.72元第三阶梯销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29元调整为3.40元合表用户销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1元调整为2.50元政策咨询电话:0827-6237532